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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

户口离婚后不肯迁出并要求拥有3分之1的拆迁费,我是户主有影响到我的拆迁利益了吗

户口离婚后不肯迁出并要求拥有3分之1的拆迁费,我是户主有影响到我的拆迁利益了吗 我是上海,我是一间黄浦区老房子租赁房的户主,房子是奶奶留下的,我从3岁起就居住那里,奶奶死后就我一个户口是户主,期间居住18年后回父母家居住,因父母离婚爸爸03年把户口迁进来,由于爸爸再婚,于07年把妻子户口迁进,女方有残疾证,但一直没居住在老房子过,现在离婚,女方不肯把户口迁出去,并要求以后房子拆迁的3分之1动迁款,请问这个要求正常吗?我能起诉他们吗(爸爸和他再婚妻子均享受过房屋拆迁费 )07年迁进户口的时候实际上当时户口已经冻结了(现已解冻),我在同意迁进户口上签了字,但本人没到现场办理签字,这样的户口算合法进入吗?法律上承认吗?如果我提起起诉能以什么名义起诉?户口才能迁出去啊?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家在上海(上海-卢湾区)
提问时间:2011-06-29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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