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才能讨回赔偿款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才能讨回赔偿款 你好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2009.6.3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民事赔偿39880元 由于其再实施侵害行为时未满十八岁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该款项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时至今日 被告人监护人以现在没有经济能力赔偿为由迟迟没有兑现 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才能讨回赔偿款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去被告人家了几趟 路费没少花可还是没钱给 监护人还说等他儿子出来了挣钱给 被告人因犯法都进监狱两次了 等他还什么时候啊 都两年了一分钱也没拿到 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做该找谁了 希望能得到更有效更具体的方法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左可夫(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1-06-29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