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结婚不到三月,女方辱骂男方父母咒骂男方打闹离婚,我可以要回彩礼钱以及对她的所有花销吗?
结婚不到三月,女方辱骂男方父母咒骂男方打闹离婚,我可以要回彩礼钱以及对她的所有花销吗? 我们01.06登记,2.22号举行的婚礼。女方结婚三天就夜不归宿,不到半月就悄然离家出走,最后她父兄找到后送回我家来。期间因琐碎的事闹了很多,5月初她提出无条件离婚,谁的东西谁带走(包括首饰衣物及她婚前婚后给我家所买的一些东西,小如纸巾盒等等),并拒绝返还彩礼。直到进入6月底,一个多月了她多次到我家打闹,像疯狗一般辱骂我父母龟孙子,不要B脸,lv日下的等等;殴打撕咬男方,至今男方身体仍有数处永恒之殇(当时事后均已拍照)。后来又信息咒骂男方(“不长久”“出门被车撞死”“最好快挂掉”云云)及其父母,还电话辱骂男方亲戚为MB等。今男方及其家人不能容忍其作为,现准备提出离婚并索要彩礼及对女方家的所有花销,请问可以么? 为何法律没有对女方这类行为为男方有所保护的呢。我查了一下婚姻法 说一般情况不能退还,那请问,如果我是个女人,今天嫁人索要彩礼数万,待一两个月打闹离婚,得其彩礼以及各种物品等,过段时间在嫁他人,再打闹,再离婚,再得其彩礼;再再嫁他人.... 这样的话法律对男方公平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050620(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1-06-29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