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村有一村民,趁我在外打工时,从2010年起,在我承包的土地里修一条石沙路过车
1.是违法的,侵犯了您的用益物权。2.如果对方愿意有偿使用,那么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将石沙路所占的土地使用权转租给对方,年租金、使用年限都要写清楚。3.若对方不想付出任何对价,直接将石沙路铲平。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对方是违法的,没有你的允许任何人不得侵占你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需帮助可致电详询
可要求对方赔偿,并停止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