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与通讯科有关的交通肇事
与通讯科有关的交通肇事 我是黑龙江人,现在在宁波上班,我父亲与2009年6月20日在七台河北兴农场骑摩托摔伤,事故的原因是由于农场通信科在架线时违规操作,用无基木杆支架通信线,由于风大杆吹倒,通信线缆横跨路面一米多高,我父亲骑车路过跺线摔伤.我想问这样的事故责任应该怎么划分.
现在治疗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一院治疗,费用开销很大,由于我家是农场的低保户,而我毕业才一年,收入积蓄都用完了,尽我们最大能力给父亲治疗了,我想问通信科是否有义务承担治疗期间的医药费用.
我父亲受伤肺部严重挫裂伤,头部摔伤后形成血栓,导致左腿功能性障碍,生活不能自理,大夫说如果恢复到能走要最少六个月,这样这段期间我必须在家护理他,导致的后果是我的工作耽误了,很可能因此失去工作.请问这样通信科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我们一家两口的护理费用他们是不是应该有他们承担?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陆洋(黑龙江-七台河)
提问时间:2009-08-05 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