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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天元区发生一件人身损害案,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一未正
你好!我在天元区发生一件人身损害案,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一未正 你好!我在天元区发生一件人身损害案,事情是这样的,当时一未正式开业的酒家的股东及店长找上我和我老乡(老乡可出庭作证)去他们店门口做小吃(我们都是做小吃生意的)增加人气!第二天我们应邀前去查看场地,当时我们就觉得地方太偏僻和场地太小,提出否决,此时叫我去的人提出,他们有一个大型棚伞(可收缩,下面有轮子)在外,如果搬过来都摆在下面就应该够场地,于是就请我们一行五人同他去搬,当时棚伞是收起的,搬着往外走时重心不稳还没走几步就倒下来,当时我就被压在下面,导致肋骨骨折(十级),脚踝双踝骨折 (九级),后店家报了120送入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定于四天后手术,后三天下崔款单交费,单时店家不交钱,以株洲医药费贵为由,要求我们转入浏阳骨伤科医院,理由是那边医院收钱要少几倍,还威胁我们不去就不交钱了不管了,于是我被迫转入浏阳医院,后他们交了一万四千元钱也就不管了,后来医院治疗及一切费用都是我自己负责的,现在找他们老板不现身,左右推诿不承认,威胁走法律程序(打官司就他们有人有钱要耗死我们),现在我想问一下打官司的话,一切费用共须要多少钱?有多大胜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5-10-30 1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