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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要腹中胎儿,可否通过法律将孩子留下,急

男子不要腹中胎儿,可否通过法律将孩子留下,急 我与男友同居一年,为他打过两次胎,自己想把孩子留下,但是他以多种理由不要孩子,没办法,最后一次是今年三月中旬,现在又怀孕四十天,自己强烈要求把孩子生下来,他还是已相同的理由拒绝,因前两次的打胎,不管是对身心还是身体都带来了巨大的伤害和打击,想留下孩子,考虑到怕孩子出生没一个完整的家庭,想通过法律解决此事,其实自己并不想这样,但是自己被逼的实在没办法了,前两次给我带来的伤害,将近让我崩溃。如果真的没办法解决此事,可否要求合理的赔偿,请求支援,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NYA860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6-28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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