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民办幼儿园教师假期工资
民办幼儿园教师假期工资 您好!
我是龙华一家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在与幼儿园所签订的《深圳市民办学校教师聘用合同书》中有如下条款:
《第十四条、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处工作每满一个学期可以享受一个寒假或暑假的带薪假期。寒暑假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寒暑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或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签合同的,甲方须在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支付该寒假或暑假工资;合同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续签合同的,双方可以协商该寒假或暑假的工资支付时间,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我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两年固定期限合同(2009年7月10日至2011年7月10日),我已于2011年5月30日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决定不续签合同,同时要求幼儿园按合同规定到时发放本暑假工资,但幼儿园表示假期已不在合同期内,将不会发给我本暑假工资。我们幼儿园的暑假是从7月11日至8月31日,请问我可以享受本暑假工资吗?如果可以享受但幼儿园仍然拒绝发放,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roger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28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