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夫妇共有房产一方是否可以把自己的一份赠与亲生子女
夫妇共有房产一方是否可以把自己的一份赠与亲生子女 男方前妻病故,双方生有2男1女,续妻带来1继女,又与续妻共生育1男,5个子女在平等条件下由现父母抚育长大成人,直至成家立业。老两口在共同出资在县城购建的两间宅院独住,他们都是退休职工,每人每月退休费3000元左右,子女夫妇也都是职工,其家庭生活都超出一般市民生活水平。在讨论签订赡养父母协议之时,继女儿提出要继承其生母的一份房产,其母也同意。请问:1.这样合法吗?2.如果可以赠予继承的话,赡养费和其它子女应如何分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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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大步溜(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10-30 1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