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夫妇共有房产一方是否可以把自己的一份赠与亲生子女

夫妇共有房产一方是否可以把自己的一份赠与亲生子女 男方前妻病故,双方生有2男1女,续妻带来1继女,又与续妻共生育1男,5个子女在平等条件下由现父母抚育长大成人,直至成家立业。老两口在共同出资在县城购建的两间宅院独住,他们都是退休职工,每人每月退休费3000元左右,子女夫妇也都是职工,其家庭生活都超出一般市民生活水平。在讨论签订赡养父母协议之时,继女儿提出要继承其生母的一份房产,其母也同意。请问:1.这样合法吗?2.如果可以赠予继承的话,赡养费和其它子女应如何分摊?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大步溜(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10-30 11:40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