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赔偿
房屋租赁合同赔偿 我是在今年6月25日通过中间看房之后就立即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之前租客月底到期,我要7月11日用房,昨天孩子学校说要去的实习单位有高温让电,不确定8月能否上岗。房价也不低,所以我6月27日告知了中介和房东提出不租了。因此想知道毁约的一些情况。合同上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说毁约的赔偿,而且合同上面没有写我的入住日期。只是双方签字,写了最基本的房屋的一些情况(水、电、煤气表都没交接)。还有就是我之前给了4000元租金、455元中介费。所以我想问这合同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租金是否可以全部要回?中介费又会怎样?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吴菊萍(上海)
提问时间:2011-06-28 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