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急急很复杂的一个案子《动迁,房产,动迁补偿》
急急很复杂的一个案子《动迁,房产,动迁补偿》 我29年前,动迁办给我一张3证放票的小房,我一住就是29年,现在高铁要动迁占用我这个小房,我去买私产,发现我这个放票产权处没地根,高铁说我是假放票,按2证处理。《29年前我结婚和我自己的父母一起住,动迁办要占用我们家的房子,按照我当时条件可以上楼,动迁办也答应我上楼,后来他们又以房子不够分,给我剔除去了,就给我现在这小房,说马上也要动迁,我住了2年多,听邻居说我这个房子以前被铁路动过迁,在动迁就不算没有我的份,于是,我又找到动迁办核实,并叫他们出去调查,还给我写一份证明,大概意思;说我这个房子没动迁过,要是动迁出现什么异议出面给我解决并给我另行解决住房问题。我现在去找动迁办单位,叫他们给我补3证的差,他们承认他们有错误,但是都不是当事人,年头久远,不知道该承担多大错误。请问,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56453……(辽宁)
提问时间:2011-06-28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