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这属于什么行为?

这属于什么行为? 我儿子与同学发生口角后,放学路上我儿子踢了该同学一脚,后在学校政教处,我向该同学及其父母道歉,并表示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经该家长和政教处同意后我就回家,但当晚快十一时,该同学带领其亲戚等七八个成年人,闯入我家,打伤我和妻子,抓走我儿子。后我们到派出所报案时,该伙人也到了派出所,将我儿子和两个同学押了下来,经查看,我儿子头部及肩头多处受伤。请问余律师,他们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ngpi……(陕西-宝鸡)
提问时间:2011-06-28 14:3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