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追讨住房公积金问题?关于追讨工资问题?
关于追讨住房公积金问题?关于追讨工资问题? 我在省级单位工作21年了,从1994年进入到现在,非要编工作人员,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同一单位劳动满十年后就没有签,合同上写“电脑打字,网络管理及日常工作”,单位以“清洁工”岗位给工资到2015年10月份,我从2015年9月份开始就才发现单位应该以“办公室文员”岗位给才对,请问有权向单位追讨岗位工资的差额和追讨1994年至1997年的养保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MH2(广东)
提问时间:2015-10-29 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