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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节足够判立即死刑吗?

这种情节足够判立即死刑吗? 6月6日晚11半点多,在电影院附近,三个小孩吃完饭后,经过地痞恶霸孟的烧烤摊时,他的未栓的狗向三人狂叫,三人就吓唬驱赶狗,狗的主人30多岁的孟,不问青红皂白直接出手殴打三人,边打还边喊帮凶。三个孩子挨打害怕就跑了后。还开车去追赶,灯火全熄,提高车速,毫无征兆直接开车状向三人,竟想要生生撞死三人,为狗出气。结果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大量失血,幸强救及时,差点死亡,现生命垂危。唯一没收大伤的一人,还吓的精神恍惚,神志不清。此人平时就多有案底。经常被拘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vko261(山东-泰安)
提问时间:2011-06-28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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