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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撞的事故责任

无证驾驶摩托车被撞的事故责任 我骑摩托车由北向南经由无交通指挥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时,和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小货车相撞,我的脚韧带扯裂,皮下淤血。事后交警认定对方违反靠右先行的规章,负主要责任,我负次要责任。
  请教律师下列问题:
一:事故认定书上认定对方(甲),在经由无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时,违反靠右先行的规则,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本人(乙)在遇险时避让措施采取不当,负次要责任。双方均在认定书上签字。
二:事故发生后已经月余,对方的货车已经取走,而我几次去取摩托车,交警却不肯发还。交警的理由时,我属于无证驾驶,要加倍罚款,罚款在一到二千元。还说这还是轻的,如果重的话,可以拘留。我想不明白,我受了伤,对方没有给我一点钱,为何要加倍罚款甚至拘留呢?
二如果在事故赔偿协商时,已经认定了主次责任,我还要不要再负无证驾驶的责任呢?
三我是一个退休人员,有退休工资,出事前我正在给学校代课,代课前几个月帮企业的朋友搞管理,如搞文件起草,搞活动策划等,工资的多少随意性很强,我们这里的打零时工的日工资一般在100-120元之间,所以他们都是根据此依据来发的。我要求根据常规也就是日工资100元来确定误工费,交警要求我提供前三个月的工资单,他说否则就根据国家的最低工资1200元来赔,也就是日工资40元。这样的说法合理吗?有依据吗?
四我的退休工资是5000元,我想这事不能做为依据的,我的想法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马水焕(浙江)
提问时间:2011-06-28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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