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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精神残疾患者故意将人打伤,是否可以拘留?

精神残疾患者故意将人打伤,是否可以拘留? 在火车上,一名年轻女性因为另一名中年妇女让座犹豫,发狂一样将她打伤。后该年轻女性的父亲出示了女儿的残疾人证(精神残疾,实际该女孩只是脾气暴躁而已,在警察局里很清醒),警方已经鉴定该女性殴打事实,年轻女性是主要过错方。这种情况下:1.受害人难道只能起诉她的父亲没起到监护责任吗?她的女儿能否被拘留?2.在签了和解协议之后,可否继续起诉他的父亲?主要是考虑到年轻女性不能这样继续肆意危害其他弱势公民,用一个残疾人证就免除她个人的一切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aoqi……(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5-10-29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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