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时行贿但是最终落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你好,行为人的行为涉嫌行贿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9条,在行贿犯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行贿人谋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的利益,或者要求对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行业规范的规定提供帮助或者方便条件。 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商业活动中,违背公平原则,给予相关人员财物以谋取竞争优势的,属于“谋取不正当利益”。
刑法第389条规定,为谋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是行贿罪。至于是否谋取到不正当利益,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应注意行贿罪中关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