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临汾的,老公是山西忻州的,但他经常居住在内蒙,已超过一年以上
1、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3、本案中被告离开其住所地是否超过一年是本案管辖确定的关键。 你俩原来的共同住所地在哪里?如果是临汾,那你有权在临汾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