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未婚人士是应该空白还是写未婚。是否有法律或者政策依据。

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未婚人士是应该空白还是写未婚。是否有法律或者政策依据。 本人户口大学以前在湖南,读大学时迁入广州市,现在毕业两年多要迁回湖南,但是湖南户口民警因广州市发给本人户口卡婚姻状况那一栏是空白因此说不能迁入湖南,并称一定要填写婚姻状况未婚才能迁入,而广州市派出所民警说户口卡婚姻状况未填写空白状态就是未婚,并称是有公安部文件作为依据。请问具体是哪一条依据,到底湖南还是广州的说法是合理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lllxl……(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5-10-28 18:1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