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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案情描述:
    奶奶的一套房产,在生前做了遗嘱公证,去世后房产归其孙子一人所有。
    老人去

案情描述:
    奶奶的一套房产,在生前做了遗嘱公证,去世后房产归其孙子一人所有。
    老人去 案情描述:
    奶奶的一套房产,在生前做了遗嘱公证,去世后房产归其孙子一人所有。
    老人去世后,房产部门说需要公证处出具继承公证才可以过户,公证处说需要其所有6个子女也就是继承人全部到场并同意才能出具继承公证。但其中的4个子女拒绝到公证处,只是说没有时间。
    公证处说如果有一个人不到场或一个人不同意就需要去法院起诉。

问题:
1.是否有依据直接凭原公证书直接办理过户。
2.公证处的做法是否合理。
3.如果起诉是否需要将其全部6个子女全部起诉。
4.公证处说从老人去世那天算两个月的期限,去法院起诉后是否就不在收两个月的限制了。
5.去法院起诉后是否是凭法院的判决办理过户。
6.律师费是怎么收取。

补充:老人没有其他遗嘱,老人的配偶已先去世,房产是老人的个人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06129752(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10-28 17:2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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