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女友应聘了武功县特岗教师、昨天通过培训与教育局签订聘
你违约肯定要支付违约金的,不支付违约金教育局肯定要起诉的。
违约金不应超过专项培训费用,如果出现“不同意非要付违约金”的情况,能协商的协商,协商不了的通过诉讼解决。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