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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机动车在省道上行驶,发现前方路边有一辆面包车,于是鸣笛打左转向灯减速超过

我驾驶机动车在省道上行驶,发现前方路边有一辆面包车,于是鸣笛打左转向灯减速超过 我驾驶机动车在省道上行驶,发现前方路边有一辆面包车,于是鸣笛打左转向灯减速超过,当快超过时面包车前面跑出一个横蹿马路36岁的女士,(当我发现时已经没有了距离),于是我猛的向左打方向把车开到左边沟里,她碰在车的右侧倒车镜上,把她刮倒了,我马上报警和急救把她送到医院,请问律师我有多大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北京)
提问时间:2015-10-2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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