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
怎样处理开专卖店以后,其他店里又从外省串货过来?
怎样处理开专卖店以后,其他店里又从外省串货过来? 有向厂商反映,厂商跟我签了协议,但是现在不履行协议,一直在躲避,打电话不接,结了又不说话,协议合同如下: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一下协议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作为本合同约定的区域安徽省界首市销售欧炫雅LOCIEL品牌羽绒服产品之独家代理商事宜,签署订立本合同书,并共同依照本合同之规定行使权力,承担义务。
第二条、 本合同期限自2010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7月31日止。
第三条、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市场推广方案的支持,费用200元每天乘7天共计1400元。(以后任何广告必须有甲方书面允许后交安徽省代执行)
第四条、 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在销售旺季的一切促销方案和活动。
第五条、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800件的销售保底任务,平均每件利润228元人民币,实际销售未达到800件,差额部分季末凭销售凭证给予先进补贴。
第六条、 乙方必须专店专卖欧炫雅产品,每天向甲方传真真实的销售明细报表及库存报表。乙方若违反本条此合同作废,乙方本店可以销售十个款式羽绒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inyue……(安徽)
提问时间:2011-06-27 1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