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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筑

安全事故责任

安全事故责任 2010年8月底,我父亲承包了他一个做房地产朋友的建筑工程,承包了一栋房子的主体建设,是单包工。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辅材等都由他朋友(老板)负责。2010年11月底,工地的吊机变速箱与卷盘脱节,导致吊机所吊材料从5楼坠落,伤了工地的一名工人。事故出现后,我父亲第一时间把伤者送到了当地卫生院,并通知了老板。老板也赶到了医院,并把伤者送到县人民医院治疗。伤者现在已用去医药费8万多元(老板支付),但还没有康复。我父亲工程已经结束半年了,但是他老板一直不给我父亲结算工程款。我想问一下,在这次安全事故中,我父亲到底该负多大的责任?
     说落了一点:承包合同上虽然有一条:生产过程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都由我父亲负责,但是他朋友却没有付给我父亲一分钱的安全费,工地上也没有一点安全设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冉雄伟(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1-06-27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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