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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小学生溺水事故
小学生溺水事故 小学生中午放学结伴去当地溺水事故多发地带游泳,发生溺水事故,学校有无责任。事故发生地未设立警示牌。且溺水儿童属于“午寄”学生,(离家较远,中午留学)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xuzhen……(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1-06-27 09:56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6-27 14:05
学校对“午寄”学生负有看管责任,出了事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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