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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使用权纠纷
租赁使用权纠纷 该合同购租期为20年,租金已在第一年全部付清。已仅使用了4年多,甲方(出租方)不断地在该区域通道上、采光蓬间处加建档口。现又要把原有的几个手持电梯(一楼至二楼)拔掉改为升降梯,然后把这些腾出来的空间(通道上)再加建档口出售。而我们商家(承租方)抗议无果,甲方执意孤行(其理由说:合同第X条:甲方在不影响乙方商铺使用面积的前提下,保留改进、扩充、增减该区其它单位用途、数目或面积的权利。但甲方在行使该权利时,应尽量减少对乙方带来不便)。而其行为明显造成通道狭窄,对消防、通行、采光、空间、环境等带来严重的不利。请问甲方的行为与理由(合同第X条)有法律效果吗,乙方有权利与理由阻止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22386……(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06-26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