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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父亲因为1998年计划生育被开出工作,县政府下文,说是因为我父亲超生第三胎,因此开除其工作

本人父亲因为1998年计划生育被开出工作,县政府下文,说是因为我父亲超生第三胎,因此开除其工作 本人父亲因为1998年计划生育被开出工作,县政府下文,说是因为我父亲超生第三胎,因此开除其工作。但是我家只有两兄弟,而且我父亲是1994年被录取为正式工人的,我是1988年出生,我弟弟是1992年出身,这个不属于超生。为此请问律师是否有法律途径去维护我父亲的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铜仁)
提问时间:2015-10-26 22:1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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