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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现任子女,前任子女应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便再无联系,现在因老房子前任要回来讨回去

你好,我是现任子女,前任子女应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便再无联系,现在因老房子前任要回来讨回去 你好,我是现任子女,前任子女应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后便再无联系,现在因老房子前任要回来讨回去,而且前任也有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证为前任姓名,但是我因为医治父亲欠了近20万,现在想要求前任子女帮我偿还可以吗,婚姻法21和36条,子女赡养无论婚前婚后都有义务赡养,还有继承法,谁继承谁还债,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对方偿还医疗费使我欠下的债务由他偿还,虽然欠条是我的名字,但是我可以请债权人替我作证可以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福建-漳州)
提问时间:2015-10-25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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