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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济南*培训学校的一名教官,今年五

您好,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济南*培训学校的一名教官,今年五 您好,咨询您一个问题,我是济南*培训学校的一名教官,今年五月份时学校的一名学生在割腕自杀时被我看见,我于是去阻拦他,在这过程中,我的右手被刀割伤,去医院检查为中指屈肌腱断裂,正中神经损伤,到今天事情已过去五个多月了,在这五个多月里,学校只给我发的基本工资,入职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当时说第二个月交保险,可是到现在也没交,而且手经历了两次手术也留下了后遗症,我向学校要求支付我每个月除基本工资以外的部分学校总找理由托,我要求学校对我手给一个说法学校也是托,请问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济南)
提问时间:2015-10-25 19:1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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