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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月10月4号,在高速上被一车追尾,当时交警处理,判对方全责
您好,本月10月4号,在高速上被一车追尾,当时交警处理,判对方全责 您好,本月10月4号,在高速上被一车追尾,当时交警处理,判对方全责,从高速拖到高速口,拖车费500多,从高速出口到深圳4s店维修,拖车费1800,现在车子维修好,费用两万多,当事车主无法沟通,不愿出面,让我们自己联系他的保险,保险公司只愿意赔偿维修费和拖车费900,并要求我们先垫付后给发票给保险公司再给我们做赔偿,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感谢您的指点和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10-25 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