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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分居期间货币化分房的问题

分居期间货币化分房的问题 我和我老婆分居已经一年多了,最近他们单位实行货币化分房,需要配偶单位的盖章和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于我们感情破裂,在分居期间互补履行义务,所以我拒绝提供这方面的材料。她多次打电话给我的领导,说要以单位组织的名义来敲章。我的问题是我是不是有义务要提供她需要的材料,我们单位是不是也非得有义务给他盖章,如果都拒绝的话,会不会引起司法纠纷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袁大林(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1-06-25 1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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