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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八收三十号收到收楼通知书,到现在后提出整改要求,对方表示整改好后联系我

2014年八收三十号收到收楼通知书,到现在后提出整改要求,对方表示整改好后联系我 2014年八收三十号收到收楼通知书,到现在后提出整改要求,对方表示整改好后联系我,一直没有任何方式联系我方收楼,现在我主动联系对方要收楼,对方答复还有部分内容没有整改完毕,且要我方交付去年八月至今的物管费才可拿钥匙,我们并未办理过任何楼房交接手续,对方延期交付一年多还向我方索取物管费才能交楼,我们认为十分不能接受,请问我方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5-10-25 10:54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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