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和别人一起做生意,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做了,在分东西的时候她拿了10000左右的产品转让给别人

我和别人一起做生意,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做了,在分东西的时候她拿了10000左右的产品转让给别人 我和别人一起做生意,由于各种原因最后没做了,在分东西的时候她拿了10000左右的产品转让给别人,说有钱了给我,由于我是外地人所以我拿了10000左右的机器,在拿机器之前她是不同意的,让她给一半的钱她也不给,机器是放在我们朋友家的,后来我就去朋友家把机器拿走了没和她说,之后我们都互相不联系也联系不上了,差不多50天之后她知道机器被我拿走了,由于联系不上我所以就去派出所立了案。我想知道我这情况算犯法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5-10-25 10:38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