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宝宝在幼儿园摔伤
协商不成,你们可以通过诉讼解决,要求院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包括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后期需做手术治疗(要求医院出医嘱诊断证明)等费用。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据此,幼儿园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你孩子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幼儿园,要求幼儿园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4,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幼儿园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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