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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离婚问题 律师你好:
   我2010年与前夫离婚,他是检察院的,近几年企业改制,检察院由地方过度到公务员,要求改制的文件是2006年下发的,离婚后他们补发了2006-2010年要求涨的那一部分工资,请问现在我还能分得到补发工资的一半吗?
   另外,当时我们是协议离婚,家里有一片地,当时没有写到协议里,现在他把地卖掉了,请问我现在还有没有权利挣取一半的卖地金。如果可以,我该怎么办,用起诉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李木子960……(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1-06-24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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