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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乌兰察布市购房,到福山建行贷款,说除了首付,还需缴纳近俩万元的贷款保证金

本人在乌兰察布市购房,到福山建行贷款,说除了首付,还需缴纳近俩万元的贷款保证金 本人在乌兰察布市购房,到福山建行贷款,说除了首付,还需缴纳近俩万元的贷款保证金。
据悉,银行与开发商签订的《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
因此,此保证金为银行向开发商手续的规避风险的保证金,不应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请问乌兰察布市建行贷款中心向我们收取的保证金是否合法,依据又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内蒙古-乌兰察布)
提问时间:2015-10-2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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