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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别人先动手,据说鼻梁骨粉碎性骨折。
打架,别人先动手,据说鼻梁骨粉碎性骨折。 咨询一个案件,请懂法的律师进来说说。
【起因】
我与某某便利店有业务往来,他在5月份支付了我1万元作为,预付款订了100箱货。在我这边可以拿到低于其他店的价格。我与来货的时候,先送了他50箱货。并且当时帮他销售了11箱货,每箱已经获利20元/箱。后来他嫌我销售速度慢,要求我全部退货,并且退还全部的费用。
【经过】
我与6月3日带了剩下未支付给他的50箱货款送到他的店里,我给了他剩下的货款,他没有给我开收据,并且我问他要,他也没给。他让我把家里的货给退了,当时身上没有那么多钱我就让他直接把货给送到我们门市让会计退给他。我当时就想走了。老板也没有说什么,旁边一个营业员(后来知道和老板亲戚关系),就唧唧咋咋的不让我走,拦住我,拉住我的衣服,硬是不让我走,当时不知道她有多么的失态。我硬要走,她不肯,然后,她先动手。我就还手。还手的时候,不知道我的后脑部怎么会被一瓶瓶装啤酒砸上来,啤酒瓶碎了。当时,就停下来了。
女方鼻子流血,我那时候,头部有点痛。我同事当时在场,他报警的,警察来了之后,拍摄了下现场,然后,把我带到了派出所,让那女的去医院看了。
当时9点多,我一直在派出所,没有自由。我当时提出头痛。警察准许我去医院看病,并且还要求交了:2000元保证金。下午拿到CT报告,医生说,脑部有积水。随时有脑出血的可能。
派出所让我下午2点半双方去派出所,我去了,然后录了上述的问讯笔录,我我承认我的脑积水是以前就有的。(没想到警察拿这个来说事!!!)
当天警察限制了我的自由,我想走,又让我姐姐交了3000元押金,讨价还价:2000元,共计:4000元,没有收据,并且先动手打人方没有交钱。
【结果】
昨天被喊去调解,我有事情就今天去了,先打人方(没来),调解员告诉我他们的意思:
1.医药费1300多元。
2.误工费6个月。(50元/天*30天=1500元)6个月就是9000元。
3.营养费:15000元。
当时,我就和警察直接说,你把4000元退给我,你让他去诉讼吧。
警察把我拉出去,拉到没人的地方去说:你信不信我现在就抓你,你判刑是要记录你档案的,终身是个污点。让我尽快在人家鉴定报告出来赔偿完毕。不然对我不利。还对我说,就算你去支援新疆,我也把你给抓回来。等等什么的。。。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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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风吹花满楼()
提问时间:2011-06-24 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