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债务
1,事情较复杂,具体可以打电话或带齐相关资料与律师咨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可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根据你介绍的现有情况,分析如下:法院已经认定你的房产抵押无效,自然你无须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你朋友无能力偿还借款的时候,你无须承担任何担保还款的责任。至于另一个连带保证人的责任问题,就要具体看在你的朋友借款时约定的还款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还款日期是在2010年1月4日前半年的时间,那么对方在1月4日那天起诉就没有超过时效,也在保证人的六个月保证期内,那么此保证人就需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约定的还款日期与起诉的日期已经明显超过六个月,那么,此时该保证人因对方起诉时超过了其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则应不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您的这个案件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您还是准备齐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具体分析比较好。
你是提供物保,抵押合同无效,你自然不用负担保责任。如果连带保证人,如果朋友还不起,要负担连带责任
抵押无效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你朋友如果过了保证期间也可以不用承担保证责任,要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