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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债务

民事债务 我为朋友用房产抵押借款,但我的房产当是我和哥哥的名的,只有我一个人去簦名...产权不是我个人全权,所以法院叛决我的抵押书无效...那如果我朋友即借款人无能力还钱我还有责任吗???这份抵押还有一个连带保证人...但他有物业...现在另一个保证人要求再审保证期,他说他的保证期是六个月...我们簦借款合同是2007年11月7日,借款日期是两个月,借贷人起诉我们是2010年1月4号...他能摆脱保证期吗?他摆脱了而我朋友又没有钱还的话..是不是要我会全负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F2417(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1-06-24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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