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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计划生育问题
咨询计划生育问题 女方在广东省国企工作,少数民族,户口不在广东省,男方户籍广东省,两人育有一女,根据女方户口所在地政策,二人可生育二胎,并已拿到二胎准生证,并且二胎准生证已经通过当地计生部门校核并得到允许。但女方所在的国企管计生人员说,怕影响不好,不准女方生育二胎。这种情况下,如果女方自行生二胎,她所在的单位是否有权力开除她?应该去找哪里来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huangx……(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1-06-23 22:03
110网律师
2011年06月25日 22时52分
你好!
符合条件是可以生育第二胎的。
只要不违反计生政策,单位无权开除。
违法开除职务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撤销开除决定、履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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