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黄律师,我想了解一下,我孩子在幼儿园给别的小朋友撞伤了怎
应当由幼儿园承担责任。
你好,你有过错,幼儿园也有一定的过错
你有过错,幼儿园也有一定的过错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十周岁内的未成年人,实行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超过十周岁的在校学生,学校承担一般过错责任。
如果是老师有过错,因为是职务行为,由学校承担责任;然后再由学校根据内部规定,对老师做出处分。
实行过错推定原则,就是幼儿园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如有需要电话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