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与房东在三个月前签订租房合同,6.22日第一季度结束,安装合同规矩,应在6.13日交第二季度的房租,但我工作刚转正一个月,所有资金比较紧,所以在13日和房东协商于月末28日交第二季度房租,房东很客气的答应了,没想到在6.17日,房东突然打电话来说我们未按时交房租,要收回房子。现在和房东协商,她就一口咬定我们未按时交房租。在13号以前,她在广州工作,换了号码,也未主动和我们联系,到现在为止也未将银行卡号等告诉我,其实她的目的就是她从广州工作回来了,她需要自己住。我们非常辛苦的在四天内重新找到了房子并在22日搬了家,搬完家后,我们让门卫(中介人)通知她过来看房屋是否损坏,然后协商解除租房合同,她说时间已晚已经离开,要第二天过来。第二天我要上班,故发短信告诉她我们要六点过后才有时间,她也同意了,但今天(23日),她请来开锁人员自己打开的房门,搬家进去了(也是门卫告知我的)。现在她很是一副自以为的样子,说什么她都以我未按时交房租为由,要求我们搬出来,根本没意思要和我协商解决,所有我只有请求法律援助,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我的利益!(合同上规定,如果是房东违约,那么房东应该赔付我们两个月的房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ve070……(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06-23 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