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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我要求分得1/4房产
离婚后,我要求分得1/4房产 由于男方是过错方,我们要离婚。我老公的房子是动迁房,我们婚后我婆婆买下产权,产证上是我婆婆和我老公的名字,我要求分得1/4房产款。我老公说:“不行。”你可以来居住或者补偿给你安置费,您看是否可行? 谢谢。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CRE6380()
提问时间:2011-06-23 13:02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110网律师
2011-06-23 13:04
你有权主张四分之一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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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1-06-23 13:25
你有权主张1/4的产权,但可能到最后,会以货币的方式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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