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审查
关于应届毕业生被莫名离职的问题
关于应届毕业生被莫名离职的问题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就业协议的问题!我是一名应届生,通过面试和一个单位签订了三方(就是学校给每个毕业生的那四份协议书),并且都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好就业登记了,算是四月份过去北京那边报到并办理了入职手续,算是先实习等毕业证拿了过后转正,并参加了单位项目组的相关工作,一个月过后我请假回学校完成了毕业设计后,返回单位项目组的第一天,那个项目经理就给了我一个业务上的任务,限定我在一天之类完成,由于一直忙于毕设的缘故,对有些业务流程记得不太清,但我所作笔记上都有业务记录,因为限定在一天完成,我就尝试着赶快解决没有及时翻阅笔记,在下班之前项目经理过来索要结果,我告诉她还没有完成,后来她就告诉我让我离职,因为我是个应届毕业生,社会经验并不丰富,法律意识也很淡薄,现在我可是说是莫名的“被离职”了,为什么这样说呢,我是在项目经理的催促督促下提的离职报告,而且离职原因还是她用鼠标给我选的,我当时还想过作为一个项目经理是不是有这个权利让我提离职报告,但是在她的一再催促下,我也不想做过多的争执,所以我是“被离职”的,但并不是我个人的意愿,我本意是毕设过后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没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现在过去一个星期的时间了,在这一个星期中我仔细研究了和单位所签的就业协议书,越来越感觉到当时的自己是被诱导欺骗提了离职申请,现在我想就这些问题咨询一下专家们,我该怎么维护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权利!我觉得在这样一个法制时代,对国家美好未来的法制憧憬下,我被单位这样无情的解雇,是单位对应届毕业生的权利的蔑视,甚至是尊严的践踏!心中无比气愤,麻烦您给予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ute(天津)
提问时间:2011-06-23 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