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赔偿
房屋赔偿 本人是该村村民,有村发的宅基地收据,共有村开具宅基地收据面积500多平米,我们5家村民共同投资180万元,自建自住,建了一栋住宅,实际占地面积300多平米9层。同时也是村规划的区域范围内,只不过没办理其他手续。后来定为违建拆除。在拆除时我们不让拆除,后经协商政府在城中村用房屋赔偿。并且由街办书记区长签字;目前领导还是说赔偿但是,目前城中村尚未动工时间一长会不会有其他变故,这张签字是否有法律效率?恳求您指点。谢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Txi8366(湖北-荆门)
提问时间:2011-06-23 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