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房产继承的第二顺序人的证明开具问题

房产继承的第二顺序人的证明开具问题 我是独子,刚解放本人1岁时随父母迁京,现年61岁,母亲已于六年前去世,父亲刚去世,房产应本人无争议继承,公证处要求出具证明之一:外祖父母死亡证明,母亲无工作无档案,外祖父在外地农村60年代去世,外祖母遂进京由母亲抚养,没有北京户口,76年去世。如果活至现在应100多岁了。北京没有档案,无法查,原籍是农村早已占地拆迁,如何出具证明?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OsI9598(北京)
提问时间:2011-06-22 23:10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