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我的房产被判给其他继承人,合法吗,麻烦您咨询一下,
我的房产被判给其他继承人,合法吗,麻烦您咨询一下, 母亲早去世,家有6个子女,出我一人,其他都在外地,父亲和我一起生活,05年父亲将父母的共同房产买给我,签订了买卖协议还找了证人,给其他子女也打了电话告知,协议约定后期在给钱,于是我便将父母的老房撤了,在原地基上修了两栋新房,修房期间其他子女都知道,有的还回来看过,但修好后他们把我告了,理由是没有经过他们签证父亲不能买母亲的遗产,父亲看到我修了两栋房,也变卦了,要求把我的房产分割了,之后他们悄悄的把父亲接走了,使我无法按协议给够房款,3年后父亲在原告家去世了,我又一个人出钱把父亲接回老家安葬,所有费用我一个人出,那晓得父亲在去世前给法院写过要把他的遗产全部给原告,把我的房产分割。房屋居然真的把我独资建的房屋分割了一栋给原告,并按06年鉴定价让他给我不建房款,按09年的鉴定价给他补地价。这样我的一栋房产在两个价格相抵后原告给我12000元就被判给原告了,现在二审和告院都维持了原判,我该怎么办,买房您在万忙中给我帮助,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心在乌云外(湖北-恩施)
提问时间:2011-06-22 1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