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自诉

我这样属于犯法吗?

我这样属于犯法吗? 前段时间,有个朋友打电话给我,说他在宾馆,让我给他送些吃的东西过去。然后我就买了点吃的和喝的东西送过去给他。过去以后通过闲聊才知道他们是在非法拘禁别人。到了晚上我就离开了,然后一直没有再联系,。前段时间听朋友说那几个朋友被抓了,罪名是非法拘禁。我想问一下。我这样给他们送吃的东西算是犯罪吗?属于同伙吗?还是其他罪名?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cxzqy……(广西-柳州)
提问时间:2011-06-22 14:4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