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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现在我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上班几年一直缴纳社保,房子在合肥市 律师您好 律师您好!现在我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上班几年一直缴纳社保,房子在合肥市 律师您好!现在我遇到一个很棘手的问题,上班几年一直缴纳社保,房子在合肥市,公司缴纳社保也在合肥市,生孩子在庐江生的,孩子1月底出生,5月申报,也是在规定的4个月内,产假结束(7月11日)辞职在家带孩子,可是社保局只发我2个月的津贴。理由是已经辞职不在续保,说合肥发放是从申报日逐月发。我疑惑的是第一产假期间我是一直缴纳保险的未曾停缴过,生育津贴怎能发2个月,岂不是我这5个半月津贴平均一算连合肥最低保障都没有,说明这发放本身就是有问题啊?不合乎国家规定啊?第二合肥政府生育险并没有明文说明此类情况啊?如果合肥社保局不合法我该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5-10-22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