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事故地点:高速扬州的法院起诉,3车追尾事故

事故地点:高速扬州的法院起诉,3车追尾事故 我司的车在一起3车追尾的事故中是头车,中间的车副驾驶位置人员受伤,有伤残认定,交警验车后表示我们的车制动没有问题,但是责任认定为无法认定。现在伤者把我们(公司为第七被告,驾驶员魏第八被告)也列入被告,我们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vN3148()
提问时间:2011-06-22 13: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 永州

唐淼东律师

湖南 岳阳

贺春林律师

湖南 娄底

石兰轩律师

湖南 益阳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株洲律师
林湘律师 
湖南永州
已帮助 21698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谷祥喜律师 
湖南张家界
已帮助 163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周振文团队律师 
湖南长沙
已帮助 15211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株洲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