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确权案件请求各位老师指点
房屋确权案件请求各位老师指点 事情是这样的:在2012年我母亲的姨姥和姨姥爷找到我母亲,希望我母亲能为他们养老送终(两人无亲生子女),并将二老名下的一处房产赠送给母亲作为酬谢和生死养葬的费用预支,由于二老有一位养女,已失联十几年,而如果以房产赠送处理的话,必须有二人养女签字,所以无奈选择房屋假买卖,当时地方政府对房产有限购令,我母亲名下已有两处房产,不能够再买房,于是就将房产放在了我和我爱人名下,而赡养老人的义务一直是由我母亲担当,且房子自转到我和我爱人名下后,房屋维修,采暖费,以及房租也始终是我母亲支出和收取。现我和我爱人因为他赌博且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导致感情破裂,法院即将判处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我,可我爱人变卦说要分走这房产的一半,我想起诉他房屋确权,将房屋归还我母亲,不作为我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目前拿得出的证据如下:
1,当时的银行交易记录——证明房款在打出去之后又给打了回来,故此交易为假买卖
2,我姨姥爷的住院证明和之后的墓地购买证明——证明都是我母亲的签字,是我母亲为我姨姥爷送的终
3,养老院的合同以及养老院工作人员手写证明和缴费证明——证明我母亲独自对我姨姥进行赡养,并支付所有费用
4. 姨姥的手写证明——证明事实的有效性,并可以出庭作证
5,最近一年的此房屋出租合同,采暖费缴费凭证,以及房租打入无母亲账户的银行流水——证明我母亲为房屋的支出和处 置权利
6,无母亲的收入证明和银行存款证明——证明我母亲已退休,并属于中下收入,并无将房产赠送给我和我前夫的经济实力
以上,如果您能够拨冗分析一下,看此些证据下,以各位的经验,我母亲能有多少把握将房屋收回?我将不胜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ninaca……(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5-10-21 11:02